齐国人喜欢奢侈地举行葬礼棉麻丝织品全都用于做死人的衣服和被子
齐国人喜欢奢侈地举行葬礼,棉麻丝织品全都用于做死人的衣服和被子,好木料全都用于做棺材。齐桓公为此感到忧虑,把这事告诉给管仲说:“棉麻丝织品用完了,那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做遮蔽车马的帷帐了;木材用完了,那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修筑防御工事了。但人们奢侈地举行葬礼却没有个完,要禁止他们这么搞,该怎么办?”管仲回答说:“大致说来,人们做某一件事,不是为了从这件事中取得名誉,就是为了从这件事中取得利益。”于是就下命令说:“寿衣、棺材超过规定的,就斩断那尸体,并处罚那个掌管丧事的人。”斩断死尸,就没有了名誉;处罚掌管丧事的人,就没有了利益。人们为什么要去做它呢?
30.2.4卫嗣君之时,有胥靡逃之魏,因为襄王之后治病。卫嗣君闻之,使人请以五十金买之,五反而魏王不予2,乃以左氏易之3。群臣左右谏曰:“夫以一都买一胥靡,可乎?”王曰:“非子之所知也。夫治无小而乱无大。法不立而诛不必,虽有十左氏无益也;法立而诛必,虽失十左氏无害也。”魏王闻之曰:“主欲治而不听之,不祥。”因载而往,徒献之。
襄王:魏国国君,魏惠王之子,名嗣,公元前318年—公元前296年在位。2反:通“返”。3左氏:卫国的城邑,在今山东曹县西北。
卫嗣君的时候,有个囚犯逃到了魏国,因而给魏襄王的王后治病。卫嗣君听说了这件事,就派人去向魏襄王请求用五十金买回这个囚犯,往返了五次而魏襄王还是不肯给,于是卫嗣君就用左氏城去换回这个囚犯。大臣们以及卫嗣君身边的侍从劝谏说:“用一个大城去买回一个囚犯,值得么?”卫嗣君说:“这不是你们所能懂得的事。治乱之事并没有小大之分。法令不能确立而处罚不能坚决实施,即使有了十个左氏城也没有什么好处;法令确立了而处罚一定能实施,即使失去了十个左氏城也没有什么妨害。”魏襄王听到了这些话后说:“卫嗣君想要治理好国家,我如果不听从他,就不吉利了。”于是就把囚犯用车子装了送去,不收受钱物和城邑而白白献给了卫嗣君。
30.3.0三
对第三条经文的解说
30.3.齐王问于文子曰:“治国何如?”对曰:“夫赏罚之为道,利器也。君固握之,不可以示人。若如臣者,犹兽鹿也,唯荐草而就2。”
利器:见21.4.注。2荐:茂盛的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