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六三]“归妹以须”,未当也。
[九四]“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上六]“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以:为。恒:恒常。承:佐也。妹妹随姊出嫁,是婚嫁的常规。跛脚者能行走而吉利,是得到帮助的缘故。
幽人:即深居内室而幽静之人。贞:贞操。常:常道。九二居下体之中,有中正之德,虽不当位而不失常道。
姐姐随妹妹出嫁为娣,与常道相违。六三阴居阳位故未当。
推迟婚期,一心等待如意的郎君,故有待而行。
六五居中正位。帝乙嫁女,姐姐的衣饰不如陪嫁的妹妹华丽,但有中正的德操,保持尊贵的身份。
上六居上位而无应,无婚配对象,不能生儿育女,故所承之筐空无一物。
从此《象传》来看,在殷周之际,妹随姊嫁的“嫔嫁”制度,尚被视为常规,反映出群婚制遗俗的改变,落后于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一夫一妻制在当时尚未得到巩固。一再强调女子当保持中正之德,不失常道,反映古代礼教对女子的束缚。
丰(离下震上)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